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2-1-1-5-2”中国式现代化西城实践目标任务,持续以深化落实“红墙先锋工程”“双提升”工程凝心聚力,进一步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树立青年榜样,发扬优秀青年的模范引领作用,激励和引导西城广大青年自觉践行“红墙意识”,敢想敢为、善作善成,团区委拟联合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直机关工委等单位,在五四青年节前开展第七届“西城青年之星”选树活动,树立和宣传当代西城青年先进典型,在西城广大青年中传播正能量,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具体通知如下。
选树目的及意义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2-1-1-5-2”中国式现代化西城实践目标任务,把“西城青年之星”选树作为推动开展“双提升”工程和“红墙先锋工程”的生动实践,团结引领广大团员青年在全力服务保障首都功能中有青年作为,在大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有青年智慧,在全面提升民生福祉中有青年贡献,在持续高水平推进控规落地中有青年担当,在坚定推动文化强区建设中有青春色彩。 选树过程中,充分发挥青年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广辟渠道、多方覆盖,统筹兼顾青年党外人士,面向全区各行各业青年做好推荐申报工作。在推荐过程中,聚焦“四个中心”建设,聚焦“四个服务”,注重选树的广泛性、代表性和导向性,既重点关注人选的思想道德素质、工作才能和工作业绩,又突出基层一线、核心领域和新兴职业,优先推荐在发展金融经济、服务保障中央政务功能、服务百姓民生等推动高质量发展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集体。 最终被选树的个人或集体将纳入“北京青年五四奖章”“北京市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少先队集体”等共青团系统市级及以上奖项储备库,其中符合区级青年文明号创建条件的被选树集体将同时获得创建资格,符合区级青年突击队组建条件的将同时认定为区级青年突击队。 选树活动组织 组建第七届“西城青年之星”选树工作委员会,成员由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直机关工委、团区委等单位负责同志、各相关领域团组织负责人、专家学者代表、青年代表组成。选树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团区委组织部(社会部),负责选树日常工作。 选树范围 从经济发展的大舞台、科技攻关的最前沿、急难险重任务第一线、“红墙边”服务保障中央政务功能最前端、服务百姓民生最末梢等领域,挖掘冲锋在前、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或集体,授予“西城青年之星”荣誉称号。 1.参评个人:年满14周岁、不满40周岁(1984年5月1日至2010年4月30日出生),工作或生活在西城区的青年。 2.参评集体: (1)具备“西城青年之星”选树资格的条件为平均年龄不超过40周岁,工作或生活在西城区的两人以上的集体。 (2)具备区级青年文明号创建资格的条件为6人以上、200人以下,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1日后出生)青年人数占50%以上,且至少有1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的负责人,工作或生活在西城区的集体。 (3)具备区级青年突击队组建资格的条件为团的基层组织健全,队员人数不少于5人,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占比60%以上,队长年龄在40周岁以下,工作或生活在西城区的集体。 聚焦青年干部能力提升,通过“大比武”的形式促学促干促提升,“大比武”期间涌现出的优秀青年典型将被授予“西城青年之星”称号。此项评选活动联合区内相关单位,以竞技形式单独开展,不在直接推荐、申报范围内。 选树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 3.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在工作中积极践行“红墙意识”,创优争先,以“首善标准”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和示范带动作用; 4.未发生安全事故或其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集体、个人无违法违纪现象。 选树流程 1.征选报名(3月上旬) 通过以下三种渠道进行人选推荐。 1.基层提名:各直属团组织在征得本级党组织同意后,提名推荐参评人选、参评集体。 2.组织征选:全区各级团组织要积极联系中央、市属驻区单位、高等院校团组织征选参评人选、参评集体。 3.个人自荐:团区委通过“青春西城”微信公众号和团区委网站等媒体发布选树公告,面向社会征集参选人。自荐人在征得单位团组织、居住地所属街道团工委同意后,可自荐报名。 各级团组织要本着真实、公正、从严的原则,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推荐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的,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有关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意见。推荐对象为企业和企业负责人的,应征求生态环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有关主管部门意见。 2.资格审核(3月中旬-3月下旬) 选树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结合评选条件开展资格审核工作。 3.初评(3月底) 由选树工作委员会进行初评,进入复评网络点赞及事迹展示。 4.网络点赞及事迹展示(4月初) 依托团区委“青春西城”微信公众号,面向公众对候选人开展网络点赞及事迹展示。对于先进事迹感人至深,榜样力量催人奋进,在本阶段被大家高度认可的优秀青年,授予“人气之星”荣誉称号。 5.复评(4月上旬) 由选树工作委员会组织召开评审会,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议,最终确定50名左右拟选树人选名单。 6.公示(4月中旬) 对“西城青年之星”拟选树人选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7.发布(5月4日前后) 公示无异议后,团区委将联合相关单位进行发布。 请各单位于3月13日(周三)12:00前,将第七届“西城青年之星”申报材料(详见附件)电子版按要求发送至团区委组织部(社会部)邮箱,纸质版材料寄送至团区委组织部(社会部)。 联 系 人:李立,梁珂珂 联系方式:83975462 电子邮箱:tqwzzb@bjxch.gov.cn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菜园街51号东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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